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玻璃鋼化糞池的規格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運輸與貯存及其它。
本標準適用于以玻璃纖維和不飽和聚酯樹脂為主要原材料制作成型的玻璃鋼化糞池。
2 引用標準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446 纖維增強塑料性能試驗方法總則
GB/T 1447 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拉伸性能試驗方法
GB/T 1449 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彎曲性能試驗方法
GB/T 2576 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樹脂不可溶分含量試驗方法
GB/T 2577 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樹脂含量試驗方法
GB/T 3854 纖維增強巴氏(馬柯爾)硬度試驗方法
GB/T 8237-2005 玻璃纖維增強塑料(玻璃鋼)用液體不飽和聚酯樹脂
GB/T 18370-2001 中堿玻璃纖維無捻粗紗布
GB/T 3857 玻璃纖維增強熱固性塑料耐化學介質性能試驗方法
GB/T 1462 纖維增強塑料吸水性試驗方法
GB 2575 玻璃纖維增強塑料耐水性試驗方法
3 規格型號
3.1型號HFC1-2SQF
3.2規格尺寸見表1,外型結構見圖1。
表1
尺寸號 型號 |
L (mm) |
Φ (mm) |
H (mm) |
h1 (mm) |
h2 (mm) |
有效V (m3) |
1 |
2200 |
1200 |
1400 |
1100 |
1050 |
2 |
2 |
2700 |
1500 |
1700 |
1400 |
1300 |
4 |
3 |
3700 |
1500 |
1700 |
1400 |
1300 |
6 |
4 |
3700 |
1800 |
2000 |
1700 |
1600 |
9 |
5 |
5000 |
1800 |
2000 |
1700 |
1600 |
12 |
6 |
4000 |
2300 |
2500 |
2200 |
2100 |
16 |
7 |
5100 |
2300 |
2500 |
2200 |
2100 |
20 |
8 |
6200 |
2300 |
2500 |
2200 |
2100 |
25 |
9 |
6300 |
2500 |
2700 |
2400 |
2300 |
30 |
8000 |
2300 |
2500 |
2200 |
2100 |
30 |
10 |
7000 |
2800 |
3000 |
2700 |
2600 |
40 |
11 |
8600 |
2800 |
3000 |
2700 |
2600 |
50 |
4 技術要求 4.1原材料
4.1.1基體樹脂:采用不飽和聚酯樹脂,其技術要求應符合GB/T 8237-2005相應規定。
4.1.2增強材料:采用無捻玻璃纖維粗紗布,玻璃纖維原絲不得采用石臘型浸潤劑,其技術標準應符合GB 18370-2001相應規范。
4.1.3輔助材料:所用的引發劑、促進劑和顏料等的選用應參照樹脂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4.2尺寸極限偏差
尺寸偏差應符合表2要求
表2
項目 |
指標 |
長度 |
±100mm |
直徑 |
±20mm |
高度 |
±20mm |
壁厚 |
±1mm,且罐體均勻分布取10個點,平均值誤差為正偏差。 |
進出口水管高度 |
≤20mm |
4.3外觀
4.3.1罐體外表面應有均勻膠衣層,表面光滑、無裂紋,不允許有明顯傷痕,色澤均勻,外表面缺陷允許修補,但修補后的顏色保持一致。
4.3.2罐體內表面為富樹脂層,表面應光滑平整,不允許纖維裸露,無目測可見裂紋、劃痕、疵點及白化分層等缺陷,在任取300mm×300mm面積內最大直徑為4mm的氣泡不得超過5個。
4.3.3罐體清掏孔邊緣應整齊、厚度均勻、無分層,加工斷面應加封樹脂。
4.4化糞池罐體理化性能
4.4.1拉伸強度表3
罐體厚度 mm |
拉伸強度 Mpa(kg·f/cm2) |
3.2~5.0 |
60(632) |
5.0~6.5 |
83(847) |
6.5~10.0 |
93(949) |
大于10.0 |
108(1102) |
注:該參數僅用于檢驗制品材料的力學性能和工藝質量,不作為設計依據。
4.4.2彎曲強度表4
罐體厚度 mm |
彎曲強度 Mpa(kg·f/cm2) |
3.2~5.0 |
109(1112) |
5.0~6.5 |
127(1295) |
6.5~10.0 |
137(1400) |
大于10.0 |
147(1500) |
注:該參數僅用于檢驗制品材料的力學性能和工藝質量,不作為設計依據。
4.4.3樹脂固化度≥80%
4.4.4樹脂含量:
富樹脂層樹脂含量≥70%;
強度層樹脂含量45~55%。
4.4.5巴氏硬度≥34
4.4.6吸水率,%≤1
4.4.7耐酸性:用10%H
2SO
4溶液常溫浸泡100h,應無異狀,強度保留85%以上。
4.4.8耐堿性:用10%NaOH溶液常溫浸泡100h,應無異狀,強度保留85%以上。
4.4.9耐水性:耐水試驗30d,應無異狀,強度保留85%以上。
4.4.10沖擊強度:方法按5.12,結果要求表面無裂紋、損傷。
4.4.11滲漏試驗:方法按5.13,應無滲漏現象、無冒汗、無明顯變形為合格。
4.4.12外壓荷載:方法按5.14 ,玻璃鋼化糞池普通型承受外壓荷載能力不小于200KN,加強型承受外壓荷載能力不小于400KN。
5 試驗方法 5.1外觀
目測法。
5.2尺寸及偏差
長度用卷尺進行測量,壁厚用游標卡尺進行測量。結果應符合4.2。
5.3拉伸強度
拉伸強度按GB/T 1447測定。結果應符合4.4.1。
5.4彎曲強度
彎曲強度按GB/T 1449測定。結果應符合4.4.2。
5.5固化度
固化度按GB/T 2576測定。結果應符合4.4.3。
5.6樹脂含量
樹脂含量按GB/T 2577。結果應符合4.4.4。
5.7巴氏硬度
巴氏硬度按GB/T 3854。結果應符合4.4.5。
5.8吸水率
吸水率按GB/T 1462。結果應符合4.4.6。
5.9耐酸性
耐酸性按GB/T 3857。結果應符合4.4.7。
5.10耐堿性
耐堿性按GB/T 3857。結果應符合4.4.8。
5.11耐水性
耐水性按GB/T 2575。結果應符合4.4.9。
5.12沖擊強度:在置于罐體的中央部位的上方,用一個質量2000g重的鋼球,從2m高度自由落下,在鋼球沖擊處,進行測定。結果應符合4.4.10。
5.13滲漏試驗:將玻璃鋼化糞池進出口封閉后注滿水,放置48小時觀察,其最大應變不大于0.1%。結果應符合4.4.11。
5.14外壓荷載:將產品置于地面以下,上面覆土500mm,回填密實后分別用重車進行碾壓。結果應符合4.4.12。
6 檢驗規則 6.1出廠檢驗
6.1.1檢驗項目:
每臺玻璃鋼化糞池出廠前,應進行:4.2、4.3、4.4.10項目檢驗。
6.1.2判定規則
出廠檢驗各項均符合要求,判產品合格。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允許修補,修補后仍不合格則判為不合格品。
6.2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為全項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產品定型投產時;
b)工藝原材料、配方有重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正常生產每五年進行一次;
d)停產半年以上再恢復生產時;
e)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提出要求時。
6.3抽樣
從出廠檢驗合格產品中進行抽樣。
6.4判定
產品經檢驗后,若有一項不合格,允許加倍抽樣進行復檢。如仍有一項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7 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及其它7.1標志
產品經檢驗合格應印有如下標志:
a)商標
b)編號
c)產品名稱
d)規格、型號
e)進、出水管方向標志
f)制造廠名
g)聯系電話
7.2包裝
玻璃鋼化糞池一般不包裝,但各部位的孔應包好,防止污染;
產品出廠應有合格證、產品說明書。
7.3運輸與貯存
7.3.1在裝卸、運輸過程中要平穩,在磨擦處應放置軟質墊,并用繩子或鐵絲扎緊,防止與車廂碰撞。超高應加紅色標志,路面情況惡劣,小心慢行,以防止顛簸損壞玻璃鋼化糞池。
7.3.2產品在搬運、安裝時禁止鋼絲繩直接與玻璃鋼化糞池接觸,禁止捆縛檢查孔與進出水管等附件提吊,嚴禁加載吊裝。
7.3.3產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有專用支座固定,不得有滾動和碰傷。
7.3.4兩臺玻璃鋼化糞池同時裝運時應用軟墊隔開,不得直接接觸和碰撞。
7.3.5產品不得在地面上滾、拖。
7.3.6產品貯存時應注意防火。
7.4其他
產品制造廠應向用戶提供產品說明書、合格證、水質、產品檢驗報告。